高检院挂牌督办的付某等14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鹤壁市院依法提起公诉


 近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付某等14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 该案是鹤壁建市以来查处的第一起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,共涉及被告人14人,其中11人为两劳释放人员,涉及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、妨害公务、妨害作证、包庇等多个罪名,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 经依法审查查明:被告人付某为攫取非法利益,先后纠集两劳释放人员付合某、崔某和社会闲散人员李某、常某等10余人,共同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,后逐步发展成为以付某、付合某为首,以崔某、郭某等为骨干成员,有张某、袁某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。该犯罪组织自1999年以来,在鹤壁市山城区采取暴力、威胁手段,强抢鹤壁市电厂二期部分工程的地材供应权、电厂储灰坑的承包经营权、八矿新风井部分工程、八矿渣堆的搬迁工程及同力水泥的铁路部分护坡等工程项目,并多次实施代人强索债务、强行收取卫生费、提供非法保护、故意伤害、妨害公务、妨害作证、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称霸一方,欺压、残害人民群众,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其中,仅被告人付某非法处置停车场内灰坑一项,就非法获利百万余元。
 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2007-7-13 10:33:42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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