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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淇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,狠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,不让干警出问题,少犯错误,促进检察业务的开展,改进检察机关作风,取得扎实成效。 一、注重超前预防,增强干警的免疫力。在一定时期,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,及时对干警进行教育,防患于未然。根据检察队伍以及社会上反映出来的一些不良苗头,适时给干警“打招呼”,注射“疫苗”,增强干警的免疫力。每年评选贤内助、廉内助进行表彰,定期不定期组织干警家属座谈或到干警家中进行回访,增强干警家属拒腐变的能力,让家属协助监督干警的交际圈和生活圈,当好干警的贤内助,了解干警8小时之外的活动,做到常下毛毛雨,勤吹“廉政风”。发现干警既没有在单位加班,又经常很晚回家或经常不回家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,对于和社会上有劣迹的人有交往的,进行批评教育。 二、注重灵活预防,润物细无声。该院抓住纪检监察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结合点,灵活多样地进行教育和监督。一是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,以“规范执法行为,促进执法公正”专项整改活动等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,深入开展警示教育、思想作风大讨论等,切实提高思想认识。二是针对检察干警大多战斗在办案一线,任务重、集中难等实际,纪检监察部门除采取传统的上党课、学文件等形式外,还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,捕捉时机,有机会就讲,有时间就学,见缝插针。布置工作时强调几条,与干警谈心时提醒几句,寓教于乐。对外出办案等零散人员,多做工作,做到不留死角。三是深入办案一线,了解办案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,发生问题的原因,及时为业务部门出主意、想办法,堵塞漏洞。同时,积极帮助业务科室制定“案件质量保障体系”,从案件的受理,人、财、物的移交,讨论案件的程序和原则,在干警思想上时刻保持廉政自律意识,既保证了案件质量,又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。 三、注重针对预防,提高监督实效。主要做好“三个针对”,提高监督效果。一是针对特定时期抓党风廉政教育。如节日前后往往请客送礼等现象比较突出,纪检监察部门做到早要求、早定制度,防止这些现象的发生;二是针对特定事项抓党风廉政教育。如发现少数干警存在特权思想、享乐主义等倾向,就及时集中时间、集中人员、进行集中整顿;三是针对特定对象抓党风廉政教育。如对新党员抓好以党规、党纪、党的宗旨为主要内容的“第一课”教育;对有违纪或不良倾向苗头的干警适时敲好“警钟”,做到防微杜渐;对受了处分的干警多帮助,多鼓励,多谈心,抓好“回访”教育;对办案一线的干警多进行办案纪律、公正执法等方面的教育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早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,使干警感到监督无处不在,无时不有。 四、注重警诫预防,建立长效机制。一是严格执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,实行案件抽查制度、案件回访制度,接受当事人监督。对于本院受理的案件结案后,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部分案件进行抽查,重点调查是否严格执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,并将干警遵守院规院纪、廉政建设、案件回访等情况登记造册,统一归档,作为提拔晋级的重要依据。二是制定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》、《谈话、告醒、诫勉制度》、《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》、《检察干警廉洁自律的规定》等。三是实行错案追究、责任追究制度,凡是干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,在对直接责任人员严肃处理的同时,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。四是实行检务公开制度和廉政监督员制度,定期通报工作情况,收集社会对检察机关和干警的反映,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。 五、注重惩罚预防,构筑立体监督网络。该院对犯错误的干警,该处理的坚决给予相应的处分,决不护短,对其他干警也起到警诫的教育作用。对违犯院规院纪如迟到早退的人员,每次罚款5元,并在黑报上通报曝光,同时按百分考核的要求,扣其所在科室1分。该院改变过去等干警出了问题才提交院党组研究处理,或碍于情面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的情况,强化事前预防。一是检察长与主管检察长,主管检察长与分管科室负责人,科室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责任状。二是层层有人抓有人管。检察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,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主抓纪检监察工作,各主管检察长、科室负责人实行“一岗双责”,既要抓好业务又要带好队伍。三是延伸纪检监察触角,设立联络员。在反贪、渎检、侦监、公诉等业务科室配备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;对于外出办案,超过3人以上的,指定临时联络员。联络员定期不定期将本科室近期的主要工作、干警思想状况等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。四是成立院规院纪督查组,随时督促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,查处违纪干警。五是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监督。除每年向人大报告一次工作外,每月至少坚持与政法委和人大联系一次。凡本院的重要工作安排,年终工作总结,上级院的重大活动部署都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报告。经常主动邀请党委和人大领导参加院里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,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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