淇滨区院强化五种意识反贪案件人均办案率持续上升


近年来,淇滨区检察院通过强化案件线索意识、质量意识、证据意识、责任意识,程序意识,加大办案力度,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数量稳步上升。2004年以来反贪部门案率从28.13 %37.5%,上升9.37个百分点。

一是强化案件线索意识。首先要求反贪干警人人作有心人,时刻绷紧案件线索意识这根弦,提高自行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。其次加强与本院其他科室、公安经侦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,拓宽线索来源渠道。第三注重从已立案件中挖窝带串,提高线索利用效率。第四建立案件线索评估制度,提高线索初查的成案率。通过以上措施,基本解决了案件线索匮乏这一制约反贪查案工作的瓶颈。2007年,通过纪检部门得到案件线索22人,通过公安系统获取案件线索33人,通过办案深挖获取案件线索23人。

二是强化案件质量意识。 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反贪工作生命线的意识,确立案件质量在办案的根本和核心地位。坚持立得住、诉得出、判得了的原则,严把案件质量关,在立案和侦查过程中、侦查终结前,充分听取刑检部门的意见,紧紧围绕起诉、判决证据标准侦查取证,提高了成案率和判决率案件质量明显提高,2006年所立案件的判决率达到100%

三是强化证据意识。工作中,淇滨区院严格按照证据三性,即“合法性、客观性、关联性”收集、审查、固定证据,确保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。为了防止在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的易变证据发生变化,2006年开始,对所有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部分关键证人的询问,淇滨院都对其同步录音;自2007年年初开始,对所有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部分关键证人的询问,淇滨院都对其同步录音录像,由于以上措施的采取,使易变证据得以固定,从而保证了案件的顺利诉讼。

四是强化责任意识。 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,保证办案安全,对每个案件都实行一案双责制。案件主办人员既负责案件质量,又负责办案安全。从程序法的遵守和执行,到实体法的运用,从证据的收集到强制措施的采取,从讯问犯罪嫌疑人到法律文书制作,都由明确的责任人,不留空白点。

五是强化程序意识。淇滨区院严格执行《刑事诉讼法》和上级院的各项办案规定,明确了线索管理、初查、立案、侦查等办案程序,建立了明晰的办案责任制、案件跟踪制和错案追究制,从程序上保证办案行为公正、高效、合法。

2007-11-30 11:27:23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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