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城区检察院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“文明接待示范窗口”称号


近日,山城区检察院在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中,在顺利通过国家级文明接待室验收的基础上,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“文明接待示范窗口”称号,该荣誉在全省仅有十个单位获得,这也是近几年来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单位。

2007-11-30 11:31:18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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